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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四问打记者事

新华社济南8月13日新媒体专电题:殴打记者真相不能迟到 新华社记者闫祥岭8月10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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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保监分局关于邹万贞任职资格的批复

  • 时间:2018-03-06 11:56
  • 来源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
  • 字号:

宜宾保监许可〔2018〕26号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关于拟任泸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邹万贞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亚太财险川〔2018〕10号)收悉。根据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经审查,现批

复如下:

一、核准邹万贞担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

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

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监会相关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

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任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

况。

此复。





宜宾保监分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