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贾东云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财险干〔2017〕291号)收悉。经审查,贾东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宁夏保监局
2018年1月31日